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推进“人才强校”战略实施,加快学院高质量快速发展,根据《山东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》(鲁人社发〔2019〕36号)和泰安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引进条件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遵纪守法,师德高尚。
(二)身心健康,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。能为我院教研、学科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做出积极贡献。
(三)有较强的教学、科研、教育管理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。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较大成绩,对学院高质量发展能起到推动作用。
二、引进方式
(一)顾问指导。担任顾问,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、技术指导、业务拓展、关系协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。
(二)挂职引进。通过选拔或邀请高层次人才到本院挂职担任管理职务、专业技术职务等方式,带动学院发展。
(三)兼职引进。学院与引进的人才签订协议,以特聘兼职的方式,聘请其担任技术顾问、特聘教授、首席专家等开展各项工作。
(四)退休特聘。通过特聘方式,吸引已经退休的教授、知名专家提供智力支持。
三、工作形式
(一)关系不转。不改变人才的人事、档案、户籍、社保等关系,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,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。
(二)时间灵活。定期或不定期来院从事教学、科研等工作,一般每年来院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;对少数有特殊情况的,由学院研究来院工作时间。
四、工作职责
(一)培养团队。培养我院重点学科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团队,明确教研方向,凝聚科研力量,争取打造一支素质高、能力强、具有引领作用的高质量团队。
(二)申报项目。指导我院教学和科研团队积极申报省部级以上教学和科研项目,并指导项目研究的整个过程、课题鉴定与报奖。在学院工作期间发表论文、成果获奖及课题申报须署名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为第一单位。
(三)专业建设。指导二级学院新上专业的论证和申报、现有专业结构的优化等。
(四)学术报告。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专业学术报告,使年轻教师拓宽视野,及时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向。